豪美新材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至27.84元/股
2025年5月19日,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《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》,宣布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,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。
回购方案回顾
2025年4月10日,豪美新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,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,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,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/或员工持股计划,其中70%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提高每股收益。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5,000万元(含)且不超过25,000万元(含),回购价格不超过28.00元/股(含),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。
权益分派情况
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分派方案经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。以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,960,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,383,087股后的股本242,577,297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.60元人民币(含税),共计派发38,812,367.52元人民币,不送股,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。
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,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数量增加至7,008,212股,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至253,017,256股。根据“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”的原则,本次分红派息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,361,447.04元人民币(含税)。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,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金额为1.555682元(每股现金股利=现金股利总额/公司总股本*10),每股现金股利为0.1555682元。
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,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6日。
回购价格上限调整
由于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进行权益分派,根据相关规定,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8.00元/股(含)调整至不超过27.84元/股(含)。具体计算过程为: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=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-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=28.00元/股-0.1555682元/股≈27.84元/股(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。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6日(除权除息日)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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